甲方(系统提供方):赋商(广东)数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甲方")
乙方(商户):____________________(以下简称"乙方")
鉴于甲方运营商家红包系统(以下简称"本系统"),乙方拟入驻本系统开展红包营销业务,双方经平等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。
1.1 本系统:指甲方运营的商家红包系统,包括商户管理端、消费者端及相关技术服务。
1.2 商户营销补贴比例:指乙方自主设置的、从每笔订单金额中用于营销补贴的比例,该比例由乙方通过管理端自主设置及调整。
1.3 商户营销补贴金额:指每笔订单中,订单金额扣除乙方到账金额及支付手续费后的实际营销费用金额。
1.4 订单红包:指从每笔订单商户营销补贴金额中抽取70%,按乙方配置的权重实时拆分为消费红包、队首红包、随机红包,发放给消费者的营销资金。
1.5 技术综合服务费:指从每笔订单商户营销补贴金额中抽取30%,用于甲方系统开发与维护、支付通道对接、数据安全、运营服务等的费用。
1.6 支付手续费:指消费者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等支付渠道支付时产生的通道手续费,费率为千分之五,由甲方垫付。
2.1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:
2.2 乙方入驻本系统后,可通过管理端自主设置商户营销补贴比例及红包策略权重,所有设置及调整均有审计日志记录。
3.1 乙方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,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、相关行业许可证等,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3.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入驻审核流程,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风控要求决定是否审核通过。
3.3 乙方资质信息发生变更时,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更新相关资料。
每笔消费者支付订单的资金按以下规则分配:
商户营销补贴金额按以下比例分配:
乙方到账金额由支付机构按其结算规则直接结算至乙方指定账户,具体到账时间以支付机构规则为准。
5.1 乙方权利:
5.2 乙方义务:
6.1 甲方权利:
6.2 甲方义务:
7.1 甲方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收集、使用和保护消费者及乙方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,具体内容参见《隐私政策》。
7.2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数据、交易数据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,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,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机构要求的除外。
7.3 所有红包发放、补贴比例调整等操作均有审计日志,确保操作可追溯。
8.1 本系统的软件著作权、专利权、技术方案等底层技术知识产权归技术开发方所有。甲方经技术开发方合法授权,享有本系统的运营权及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的权利。
8.2 本系统的商标、品牌标识、域名及运营相关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或其关联方所有,未经甲方书面授权,乙方不得使用。
8.3 乙方仅获得本系统的使用权,不得复制、修改、分发、出售本系统的任何部分,不得实施反向工程、破解或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。
9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9.2 乙方利用本系统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,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,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9.3 因甲方系统故障导致乙方损失的,甲方应在合理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,但因不可抗力、支付机构原因、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除外。
10.1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、业务调整等原因修改本协议,修改后的协议将在系统内公示,乙方继续使用本系统视为同意修改后的协议。
10.2 乙方可随时通过管理端申请注销商户账号,终止本协议。协议终止后,甲方将停止为乙方提供服务,但已发放的红包仍按原规则执行。
10.3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,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服务。
11.1 因不可抗力(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网络攻击、支付机构系统故障等)导致本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,甲方不承担责任。
11.2 本系统仅提供技术服务,乙方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,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。
11.3 红包营销效果受多种因素影响,甲方不对营销效果作任何承诺或保证。
12.1 本协议的订立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12.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3.1 本协议自乙方在系统内点击同意之日起生效。
13.2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3.3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,不影响条款的解释。
甲方(系统提供方)
赋商(广东)数字科技有限公司
授权代表签字:
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乙方(商户)
授权代表签字:
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